1.进行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须经本单位防火安全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加强对电焊、气焊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其工作责任心。焊割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的电、气焊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电、气焊工还应经常进行有关电、气焊防火知识的宣传。在经常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场所应张贴电、气焊防火须知及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3.焊割作业要尽量选择安全地点进行,要清除周围的可燃易燃物品。如不能清除时,则必须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也可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湿麻袋等方法,以隔绝火星。对可燃建筑构件可用不燃材料隔开或保持适当距离。
4.在高空焊割时,要把下方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用薄铁板、石棉板等非燃材料作为接火盘,并在盘中铺上一层湿沙子。在风天焊割作业时,要设置风挡,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当焊割输送、贮存易燃物品的管道和设备时,应将正在运转的设备相连通的管道拆除或堵死隔绝,以防易燃物品进入焊割作业处。
5.焊割工具必须完整好用。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导线要有足够的截面,并安装符合要求的熔丝。电焊线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处理,电焊地线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构件,如管道、容器等。
6.电焊和气焊如在同一地点操作时,电焊的导线与气焊的管线不可敷设在一起,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以免互相影响发生危险。电焊机则应注意防水避雨,不准与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混放在一起。
7.刚焊割完的构件要待其冷却后方可存放,对较大较长的金属构件焊割时,要注意检查构件另一端和四周所接触的物品,发现有可燃物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8.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严禁进行焊割作业。商场、集贸市场需要焊割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配备专人看守,并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工具,作好灭火准备。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