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者必须遵守《金属切削加工安全技术操作通则》
2、使用者必须熟知砂轮机构造、性能及维护保养知识。
3、根据砂轮使用的说明书,选择与砂轮机主轴转数相符合的砂轮。新领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安装前如发现砂轮的质量、硬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缝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4、砂轮机必须安装牢固可靠,紧固螺丝不准松动或损坏。
5、砂轮法兰盘必须大小一致,其直径不准小于砂轮直径的1/3,砂轮与甲板之间必须有柔性垫片。
6、拧紧螺帽时,要用专用的板手,不能拧得太紧,严禁用硬的东西锤敲,防止砂轮受击碎裂。
7、砂轮装好后,要装防护罩。
8、新装砂轮启动时,不要过急,先点动检查,经过5分钟到10分钟试转后,才能使用。实习人员不得更换砂轮。
9、砂轮开动后,空转2~3分钟,方可使用。
10、砂轮抖动,没有防护罩,托刀架磨损,装卡不牢固时不准使用。砂轮与托刀架距离必须小于3MM。
11、磨工件或刀具时不准用力过大或撞击砂轮。过大过小手控困难的工件及有色金属、非有色金属等,禁止在砂轮机上磨削。
12、在同一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作业,也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工件。
13、磨削时,工作者不准站在砂轮正面,必须戴防护镜及防尘口罩,磨削时间较长的工件,应及时进行冷却,防止烫手,禁止用棉纱等裹住工件进行磨削。
14、经常修整砂轮表面的平衡度,保持良好的状态。
15、砂轮磨削损耗到规定尺寸时要立即更换,否则禁止使用。
16、检查、维护、调整间隙时必须停机操作。
17、砂轮机必须配备良好的吸尘设备,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并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装置,禁止在阴暗狭小的操作环境下工作。
18、公用砂轮机必须设置专人管理,所有砂轮不准潮湿。砂轮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9、刃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砂轮机电源。